期货竞价是一种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喊价的过程,由买方和卖方共同参与,以确定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。竞价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价格的公平和透明,并促进期货市场的流动性。
期货竞价的规则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1. 竞价时段
竞价通常分为两个时段:
- 开盘前竞价:在交易所开盘前的一段时间内进行,用于确定交易所当天开盘的期货价格。
- 持续竞价:在交易所开盘后一直到收盘前进行,用于持续确定期货价格。
2. 竞价方式
期货竞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:
- 公开喊价:买方和卖方直接在交易所内喊出自己的报价,由交易所主持的竞价代表负责记录和汇总报价。
- 电子竞价:交易者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报价,系统自动撮合买方和卖方的报价。
3. 报价规则
报价必须符合以下规则:
- 价格限制:交易所会根据市场情况设定期货合约的涨跌幅限制,报价不得超过涨跌幅限制。
- 数量限制:报价必须达到规定的最小交易量,称为合约单位。
- 报价优先级:报价的优先级由以下因素决定:价格、时间和数量。价格最优的报价优先成交,时间最早的报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成交,数量大的报价在同等价格和时间下优先成交。
4. 竞价过程
竞价过程大致如下:
- 开盘前竞价:买卖双方提交报价,竞价代表汇总报价,并确定开盘价。
- 持续竞价:买卖双方持续提交报价,系统自动撮合符合条件的报价,并生成相应的成交单。
- 收盘价竞价:在交易所收盘前,进行收盘价竞价,确定当天的收盘价。
5. 竞价结果
竞价的结果分为两种:
- 成交:当买方和卖方的报价达到成交条件时,即形成成交。成交价为买卖双方报价中的最好价,成交量为双方报价中数量最小的。
- 未成交:当买方和卖方的报价不满足成交条件时,该报价将继续保留在竞价单中,等待其他买方或卖方的对冲报价。
6. 竞价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:
- 价格发现:通过公开竞价,买卖双方可以发现市场对期货合约的公平价格。
- 市场流动性:竞价提供了持续的买方和卖方报价,促进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。
- 价格透明度:竞价公开透明,买卖双方可以随时了解市场报价情况。
- 市场监管:交易所对竞价过程进行监管,确保竞价的公平性和秩序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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